一、师德建设工作是一项常规性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其内容随着时代及实际工作变化,将不断丰富和深化。
二、师德工作重在建设,要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师德问题的思路。从有利于学校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师资队伍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角度来理解和制定师德建设的措施和办法。建设工作要做到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
三、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每年要制定师德建设工作计划,并督办计划的完成。教务处、教导处、工会等应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计划,要将师德建设工作列入常规工作。
四、学校每年树立师德标兵,予以大力表彰和宣传,以期起到示范、感召、辐射作用。
五、每位教师都要自觉培养师德意识,确立师德观念,按师德规范严格自警自律。
六、将师德建设工作同解决教师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从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实际出发,理解体贴教师,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以实际工作来增强师德建设工作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七、完善师德监督机制,学校考评与教师之间、师生之间相互监督相结合。坚持师德汇报制,凡发现师德问题,必须及时汇报师德建设领导小组予以查处,知情不报者,一经查出,必须追究责任。
八、建立师德奖惩制度,凡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教职工,除认真检讨、批评教育外,按情节轻重扣发学年奖,评优、职评、晋级一票否决,并停职待聘或解聘,或年度考核结论定位“不合格”,情节严重,触犯刑律者,报有关部门查办。
(四)监督小组:负责监督考核小组的考评工作,搜集和反馈教职工关于师德考核的意见和建议。
(一)努力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教育方针。
(三)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三)勤勤恳恳,孜孜不倦地钻研业务,科学施教,认真备课、上课和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
(一)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
(二)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岐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三)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生动、健康的发展。
(二)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方法,争取学生家长的支持与配合。
(三)对来访学生家长、态度和蔼,热情接待,不要片面指责学生推卸责任,要公正、合理地交流意见。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造就一支“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五)向学生、家长推销教辅资料,或从事以学生为对象的其他商业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2.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比例不得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30%。
3.依据《教师师德考核量化测评表》(见附件)制订具体的师德考核评分细则,并依据细则评分。
2.教职工与领导测评,计分权重为1:1。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参加领导测评。
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打牌、下棋、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的;
4.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考评:学校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平时考核情况,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每位教职工提出考评意见,并评定师德考核等次。
(一)原则上按师德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0%的人选为师德考核优秀等次。
(二)师德考核结果将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职工岗位聘任、评优评先、绩效工资分配直接挂钩。对未参加师德考核或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三)各级各类骨干教师及先进工作者、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绩效(年度)考核优秀等,必须从师德合格的教师中推荐评选。
(四)未参加师德考核或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予以解聘或转岗、离岗。
一、确立师德教育在教师继续教育中的首要位置,在全员培训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计划。
三、在校本培训中开展经常性的师德教育学习,书记负责每学期开学第一课。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10学时,自学不少于30学时。学习培训时要求教师认真做好读书笔记。
四、每年要对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开展师德教育专题研讨、经验交流或师德反思不少于1次。每人每年要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做好一次个人师德总结。
五、校长要亲自负责师德教育学习培训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师德档案的管理,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师德总结及师德考核、奖惩情况等要存入个人业务档案。
一、突出师德规范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把师德建设融入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之中。
二、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高尚的师德是对学生最生动、最近有、最具体、最深远的教育。
三、广大教师要自觉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加强师德修养,树立高尚的师德情操和精神追求,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切实承担教育者的社会责任,关爱每一名学生,关心每一名学生的成长进步,以真情、真心、真诚教育和影响学生,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四、政教处、教导处是校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学校德育实施的职能部门,要在德育工作特别是班主任工作中,认真研究师德建设工作的要求、内容、方法,努力探索新时期师德建设规律。
五、重视师德在教学中的重要作用,把师德纳入课堂教学评价体系。政教处、教导处要加强教师教学工作管理的规范性,构建以师德为灵魂的教学评价标准,定期进行检查。教导处组织各种形式的教研活动,都要强调师德的重要作用。
六、构建积极有效的班主任工作激励机制。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鼓励和支持优秀教师从事班主任工作,在班主任工作条例中突出师德的作用,要把师德表现作为班主任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在晋级、评先时,优先考虑师德表现突出的优秀班主任。
为进一步严肃纪律,有效预防和制止教职工参赌涉赌行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净化党风校风和社会风气。
根据管委会《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参赌涉赌的规定》,结合倘甸镇中心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严禁教职工参赌涉赌管理规定》。请各学校(园)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教育教职工自觉遵守,严格遵照规定,做好执行和落实工作。
(一)严禁参与利用麻将、扑克牌、棋类、电子游戏等为赌具的一切赌博活动。
(四)严禁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赌资、赌具、交通通讯工具等便利条件或为赌博活动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
(一)教职工参赌涉赌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教职工在工作时间赌博的,或者在工作场所、宾馆、酒店、茶楼等公共场所赌博的,从严从重处分。
(三)党员参赌涉赌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五)由于学校管理教育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导致教职工参赌涉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中心学校将对学校领导集体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六)各学校(园)要建立长效机制,做到领导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切实抓出成效;学校领导要带头执行规定,做好表率,管好自己的亲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切实加强教职工参赌涉赌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将其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令行禁止,维护好学校、教师良好形象。
(七)各学校的校(园)长是本单位禁赌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禁止教职工参赌涉赌将纳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凡是对本学校(园)教职工参赌问题不制止、不查处或隐瞒不报,以致教职工参赌涉赌成风的,从严追究领导责任。本学校一年内发生一起参赌涉赌活动,追究校(园)长的责任,并取消学校当年评先选优资格。
三、严禁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五、严禁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为深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防范和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发生,特作如下规定:
教师体罚学生,不仅有悖职业道德,违背教育规律,而且是违法侵权行为。首先,教师体罚学生是违法行为。我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其次教师体罚学生是侵权行为。它侵犯了学生的生命权、健康权和人格权。
体罚会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它不仅会造成学生身体上的伤害,影响学生心智发育,而且可能造成一系列的心理行为问题,如:孤僻、怯懦、畏惧、悲观,并且缺乏热情,也缺乏对热情的感召力;还会引起痛苦的情绪反应、自尊心水平严重下降及对心灵和人格的严重摧残。无端的惩罚不但不能使学生改正不良行为,反而会使他们产生逆反心理,千方百计与教师对抗,导致师生关系紧张,甚至可能造成学生终生残疾、死亡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体罚学生要承担相关责任。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体罚学生造成伤害的,根据情节轻重,要分别承担三种法律责任:
(二)民事法律责任,实施体罚者所在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实施体罚者不直接承担民事责任,但有被追偿的义务;
各学校要切实教育和引导广大教职员工充分认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可能造成的危害和自身可能承担的严重后果,自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各校教师要以“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作为职业道德的标杆,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弘扬高尚师德,以言传身教感染和教育学生。
(一)树立正确教育观念,转变落后思想。在现时期,我国教育的培养目标就是培养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发展既包括生理的发展,也包括心理的发展。对学生实行体罚,危害直接作用于学生身体,必然影响着学生心理的发展。要教育广大教职员工充分认识到:靠体罚学生身体取得暂时教育效果的做法是无效的、错误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观念,切实转变落后的教育思想。
(二)努力提高教育艺术,转变落后的教学方法。要引导教师加强对教育心理学的学习,了解教育发展规律,了解学生成长的规律,正确认识学生的所思、所想及行为表现特点,要了解和理解学生经常表现出不良言行的心理原因,为采取恰当的教育方法奠定心理基础;剖析学生的成长轨迹,明白不良惩罚并不能唤醒学生,只能让学生在迷途中越走越远;剖析成功教育案例,认识“爱”才是古今中外教育成功的真谛;通过学习、思考、讨论剖析,提高认识,形成观点,从而获得他律到自律的效果,自觉用“爱心”来教育学生,诲人不倦。要引导教师运用多种途径来提高自身的教育艺术素养,以便能依据学生的心理特点、行为特征采取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和教育手段;认真钻研教材,不断探索新颖、独特、有效的教育教学方法,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效果;虚心向身边名师学,学习他们的教育技艺和成功之处;向中外教育名家学,学习名家的艺术精华,逐步积累各种教育方法和手段。要随着教育观念、目标、方法、环境的不断变化,与时俱进,加强实践探索与总结,获得鲜活的教育经验。
(三)不断提高教师素质,转变教育态度。要加强教师法制教育,要求教师要恪守教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尤其是新任职的青年教师,要以真实的案例教导他们,使他们明白体罚学生的危害,并授以正确的教育学生的方法。要引导教师加强自己多方面的能力与素质的培养,特别是在提高自己的威望和魅力方面多下工夫,尊重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和人格尊严,自觉杜绝体罚学生的行为,塑造良好的师表形象,适应时代赋予教师的更高的要求。教育教师耐心对待纪律较差、惰性严重的学生,用忍耐代替急躁,用爱心取代私心,用和颜悦色代替疾言厉色,以平心静气代替怒气冲冲,用平等交流代替发号施令,以自我反思教育教学方法取代一味让学生认错低头,用恒心取代急功近利,以巧妙的方法取代粗暴的方法,以谈心代替动武,以正面的肯定、赞美代替负面的否定、指责。
(四)切实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厉处理各种违规行为。要建立课堂巡查制度,学校领导干部值日巡查课堂,及时发现和解决科任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要建立“学校开放日”制度,接待学生家长到校反映教师教育教学情况;同时要鼓励学生积极举报教师体罚行为。设立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举报电话:0871-62767039,各学校也要相应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向家长和学生公布。要建立规章制度明确体罚和变相体罚的各种形式,同时发放书面的教师指引,指导教师正确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对已发生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决不能姑息,决不能养成体罚学生的坏风气,要对教师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法律和规章制度实行严肃处理,同时在教师年终绩效考评、年度考核、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惩罚,并不能参与当年评优评先活动。对经常违规的教师,应重点教育,必要时依法予以辞退。对于严重体罚学生、摧残学生身心健康的,要依法提交司法机关给予追究法律责任。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防范和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发生,把它作为创建“和谐校园”、“文明学校”和“平安校园”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切实加强领导,抓紧抓实抓好。
(一)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要加强教职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使师德规范成为教职员工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并自觉按照要求履行教师职责。要进一步开展学习先进事迹和师德标兵评比等活动,推广典型,激励教师全面提升师德水平,大力培育教师学术魅力和人格魅力,树立教师队伍崭新风貌。
(二)改革教师业绩考核机制。要改变对教师的评价观念和体制,确立不单纯以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考核、评价教师业绩的唯一或主要依据的考核和评价教师业绩的标准和办法,鼓励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方法的研究与改革,容纳教师在教育和教学改革过程中出现的起伏。
(三)加强制度建设。各学校要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处理制度,对体罚与变相体罚进行认定、分类,并规定处理办法,使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处理规范化、制度化,并用制度约束学校和每一位教职员工。